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详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详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详细]
因此,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应该先让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购买方上传的《信息表》,...[详细]
问:增值税发票7月份已认证,8月份申报时忘记下载进项税,当时未发现这问题,9月份申报时才发现7月份认证数据未申报抵扣,请问可否修改错误的申报表,7月份...[详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详细]
发票作废的正常原因大家是比较好理解的,着重给大家摆一摆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原因! 1.恶意隐瞒收入 这其实是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比如一家小个体当月发票已经开具了...[详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详细]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规定:“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详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详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详细]
问:我公司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后发现票面内容开错,是否可以将发票退回销售方作废后重新开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详细]
我们月底认证了进项发票,但是对方单位要收回作废,这个有什么影响吗? 【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详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详细]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详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前者比较简单,...[详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详细]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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