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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财税汇】(20191125)
【每日财税要闻】
1.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并解读。有六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
2.两部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共列入131项事项,相比2018年版减少了20项。
3.截至11月20日,房地产开发商的破产数量已经高达446家,平均每天就有1.5家房地产企业倒地破产,创下历史记录。在这张长达30页的房地产破产名单中,多数为三四线城市的中小房企,但也不乏一些知名度较高甚至跻身百强的知名房企。
(以上信息主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中国基金报网站)
【实务技巧】
1.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记账联无需盖章。
2.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3.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注意:如果是个人销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专票,也应该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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