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724)
【每日财税要闻】
1.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
2.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明确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及单位无偿调入资产的账务处理。
3.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明确上市、在新三板挂牌的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应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进行,非上市商业银行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股权托管机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网站)
【实务技巧】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第三条规定,进一步减少证件,资料报送。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