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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财税汇】(20180810)
【每日财税要闻】
1.教育部网站近期发布《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批准终止5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29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中涉及12家会计专业项目(含本科7个、硕士5个),1个财务管理本科专业项目。

2.2018年税务师考试补报名今日18:00结束,请尚未报名的人员抓紧报名。

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税务师协会网站)

【实务技巧】
1.何种情况下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
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2.药品生产企业开发新药品临床是否视同销售?
如符合文件规定条件,则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号)第一、二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所称创新药,是指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获批前未曾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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