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最新“实况问答”】营改增后9个发票问题一定要关注(一)
1、网上办理发票审批中要求录入法人身份证号码而法人是外国人的,怎样录入身份证号?
录入法人的护照号码。
2、物业费及水电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租赁给其他个人的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与公司经营有关的事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物业公司代自来水公司、供电局收取的水电费开具什么发票?公司代收后上交后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开具什么发票?
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费,应按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给物业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已办理增值税票种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手中结存的地税营业税发票,是否本月可以继续开具?
在2016年5月1日之前,仍可以使用地税发票。
2016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上,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宣布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房地产及建筑业、金融服务及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包括医疗业,酒店业、餐饮业和娱乐业等)重要行业同时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这样的时间安排将对企业和税务机关顺利实行增值税改革构成极大挑战。作为“四大行业”的您,真的全方位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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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