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学习在线第56天】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小微企业免税规定

201911日至202112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0元的,免征增值税。
  其中,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570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4)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