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2019年预习知识点】第一章 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举例:《民法总则》→《合同法》
  一般法 特别法
  特别法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若特别法没有规定,则按照一般法来执行。
  3.新法优于旧法

  4.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
  (1)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行政法规:国务院裁决
  (3)法律与行政法规不一致: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4)地方性法规、规章
  ①同一机关制定的:制定机关裁决
  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国务院裁决
  ③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地方性法规
          →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3849人看过 6年前

全部评论(3)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