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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第六章:房产税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

豹大神 二星青藤勋章

2018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第六章:房产税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

【内容导航】

房产税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

【高频考点】房产税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2.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房屋租金: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提示】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从租计征计税依据是房屋租金(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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