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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7讲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第二章第7讲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一、视同销售:将自产货物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发放集体福利或用于个人消费、分配给股东或者捐赠。

1、只确认销项税,不确认收入:产品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例如自营建造建筑物领用本单位产品,销项税=售价(计税价格)*税率

2、既确认销项税,又确认收入:产品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例如发放集体福利或用于个人消费、分配给股东或者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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