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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6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成本为48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16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24万元、增值税4.0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5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 504

B. 508.08

C. 560

D. 564.08

1606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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