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2016《财经法规》易混易错考点 票据的记载事项

今天继续学习票据的记载事项 ,这个知识点很重要哦,大家好好要学习下

票据种类

汇票

本票

支票

绝对记载

表明“汇票”字样

表明“本票”字样

类同商业汇票

事项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承诺

出票或确定的金额(银行汇票为出票,商业汇票为确定)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类同银行汇票,少“付款人名称”

少“收款人名称”

可授权补记:

支票金额

收款人名称

相对记载

事项

付款日期:未记载——见票即付

付款地:未记载——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付款地:未记载— 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付款地:未记载—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出票地:未记载——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出票地:未记载— 出票人的营业场所

出票地:未记载—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授权补记

金额和收款人名称

5240人看过 8年前

全部评论(6)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