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周的2024年注会税法学习笔记
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以下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
5.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
军队干部补贴、津贴
1.属于免税项目或者不属于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有8项,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费;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保教补助费;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军粮差价补贴。
2.对以下5项补贴、津贴,暂不征税。
军人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伙食补贴。
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复议管辖的特殊规定
对2个以上税务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