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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征收管理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货款结算方式不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有不同的规定
(已讲)
(二)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 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不
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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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
用社,以及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2.税款缴库时间:
①纳税人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
②以天(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为纳税期: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结清上月税款。

569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9)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3年前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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