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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7.202111日甲将自有的一栋房屋租给了丙,租期2年, 每月租金15 000元。 202133日, 甲向乙借款400万元, 以该房屋抵押, 并于20213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2233日, 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 乙诉至法院主张行使抵押权, 法院于2022325日查封了该房屋。则下列说法中, 正确的有( ) 。

A.乙的抵押权自2021315日时设立

B.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受乙的抵押权的影响

C.2022325日起乙有权请求丙支付到期租金

D.在对该房屋拍卖时, 因租赁合同的存在导致无人应买, 乙有权主张租赁终止

【答案】 ABC

【解析】 选项A, 以房屋设定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选项BD,抵押权设立前, 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 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选项C,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 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 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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