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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特定条件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即“配股”)

上市公司配股,应当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且配售比例应当相同。配股除了应当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股本总额的30%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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