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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人数

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代表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

主席

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任期

任期3,连选可以连任——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712人看过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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