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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积累5.14】股东(大)会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开会

每年1
上市公司:在“上半年”开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召集

首次:“出资最多”的股东
以后: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举)→监事会→10%股东

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举)→监事会→连续90日以上10%股东

临时提案

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
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普通决议

章程约定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

特别决议

事项见后表

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签名

出席会议的股东

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决定事项

股东会(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有限责任

国有独资

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

国资委

出席股东

出席股东

增资、减资

合、分、散

变更公司形式(改制)

发债、分配利润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提示】“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994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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