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营改增”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标准。
2558人看过 8年前

全部评论(7)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