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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经济法》梦想列车+躱貓貓

2016年中级经济法正式开始学习!

每天记录学习的内容总结,错题,跟着欧版和天使还有所有考友一起坚持每天学习,通过考试。

64064人看过 8年前

全部评论(223)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向丁借款时,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人乙和丙得知后表示反对。对此,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bd )。
  A.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B.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C.如果因出质行为无效给丁造成损失,合伙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如果因出质行为无效给丁造成损失,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不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a )。
  A.合伙人甲提议,装修办公场所
  B.合伙人乙提议,以合伙企业的一处门面房为其他企业提供抵押担保
  C.合伙人丙提议,转让合伙企业的注册商标
  D.合伙人丁提议,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单选题】某年3月,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A合伙企业为B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B企业无偿债能力,A合伙企业因承担保证责任支付1万元。12月底,甲提出退伙要求,乙、丙同意。经结算,A合伙企业净资产为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应退还甲的财产数额是(d )。
  A.2万元
  B.1.2万元
  C.1万元
  D.0.8万元
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损益分配原则。本题甲、乙、丙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2:2:1)分配和分担损益,则应退还甲的财产数额是3÷5×2=1.2万元。

8年前

4.21【小案例】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


【思考】
1、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是否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为什么?
2、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是否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为什么?
3、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是否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为什么?


参考答案:《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所以本案中,
1、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2、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3、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 不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属于侵占公司资产的行为。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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