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您的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加工存货成本的计算。收回材料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存货成本。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40 000+14 000+(40 000+14 000)/(1-10%)×10%=60 000(元)。
2、甲公司于2009年4月1日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38.263万元,加工费10万元,加工劳务匹配的增值税率为17%,该材料加工后直接对外出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消费税率为15%,根据税法规定,由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因市场上无此商品的市场价可供参照,税法规定可组成计税价来计算应缴消费税,则甲公司收回此商品时的入账成本为( )万元。 【正确答案】 A 【您的答案】 B 【答案解析】 甲公司应缴消费税的计税价=(38.263+10)÷(1-15%)=56.78(万元);甲公司应缴消费税=56.78×15%=8.517(万元);甲公司收回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38.263+10+8.517=56.78(万元)。
8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