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早读时光】税法二: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所得来源的确定

数月奖金以及股权激励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1、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履职或者执行职务时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

  2、无住所个人停止在境内履约或者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对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

判定依据

所得类别

劳务活动发生地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含数月奖金和股权激励所得)

支付或负担主体所在地

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取得报酬所得

由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支付或者负担的稿酬所得

11765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4)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