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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5-外购软件的摊销年限是几年?

外购软件的摊销年限是几年?


公司外购财务软件,记入无形资产核算,且合同未约定年限,其摊销是按照几年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 得低于 10 年。”


另《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 2 年(含)。”


综上,贵司外购的财务软件,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 2 年(含),也可以选择不低于 10 年予以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


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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