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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搏一搏】税法一: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二税”税额:
1、不包括“二税”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二税”直接减免,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
3、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4、生产企业出口实行“免抵退”办法后,经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增值税免抵税额应计入城建税计税依据。
5、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应在计税依据中扣除其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6、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正、查补以前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允许扣除尚未扣除完的留抵税额。





【多选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 )。
A.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还的增值税
B.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
C.享受税收优惠而减免的增值税、消费税
D.进口货物时征收的增值税
E.查补增值税、消费税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014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2)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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