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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练习】下列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下列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B.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C.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
  D.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后补充申报
  E.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所以选项 A 正确。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所以选项 BE 正确,选项 D 错误。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所以选项 C 正确。

1138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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