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
一、无需办理年度汇缴的情形
1.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上述第1、2条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仅适用于2019年和2020年。
二、需要办理年度汇缴的情形
1.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三、办理汇缴的时间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得适用)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2年前
非居民四项所得的计税方法
所得项目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①工资、薪金所得 |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5000(按月计征) |
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按次计征) |
③劳务报酬所得 | |
④稿酬所得 |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70% |
提示:关于次的界定,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
2年前
无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的特殊规定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所得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征税规定 | |||||
纳税人 | 居住时间 | 境内所得 | 境外所得 |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
居民 | 累计满183天的年度 | √ | √ | √ | 免税 |
累计满183天的年度 | √ | √ | √ | √ |
2年前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
综合所得 |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劳务报酬所得 | 平时预扣预缴 |
汇缴公式 |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综合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
综合收入额计算 | 纳税年度的综合收入额≠四项收入合计数 |
2年前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