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法:5%
1.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老项目。
4.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5.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6.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提示:以上均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7.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8.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9.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新)。
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新)
1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新)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举例】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该项目后,A公司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取得含税收入4200万元。 | |
| 『正确答案』A公司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4200÷(1+5%)×5%=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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