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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审核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1610人看过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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