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无过错责任原则:

1、监护人责任;

2、用工责任;

3、个人劳务提供者致害责任;

4、产品责任;

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

6、医疗机构的无过错责任;

7、环境污染责任;

8、高度危险责任;

9、一般(动物园除外)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1853人看过 6年前

全部评论(13)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