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通常应当计入所得税费用,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2.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该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8年前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2×12年5月1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协议,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9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 100 000元,增值税为187 000元。协议规定,甲企业应在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 200 000元,另需支付增值税204 000元。货款已实际收付,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 287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7 000 其他应付款 1 100 000 借:发出商品 900 000 贷:库存商品 900 000 (2)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因而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因为售后回购本质上属于一种融资交易,回购价大于原价的差额相当于融资费用,因而应在计提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5~9月,每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为:(1 200 000-1 100 000)÷5=20 000(元) 借:财务费用 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 000 (3)9月30日,甲企业购回5月1日销售的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 200 000元,增值税额为204 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 1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 000 贷:银行存款 1 404 000 借:库存商品 900 000 贷:发出商品 900 000
1.房地产销售就是房地产经营商自行开发房地产,并在市场上进行的销售,应按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确认销售收入。 2.房地产经营商事先与买方签订合同且不可撤销,并按合同要求开发房地产的,应作为建造合同,根据建造合同的规定确认收入。 3.企业自行建造或通过分包商建造房地产,房地产购买方在建造工程开始前能够规定房地产设计的主要结构要素,或者能够在建造过程中决定主要结构变动的,房地产建造协议符合建造合同定义,应当遵循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 房地产购买方影响房地产设计的能力有限(如仅能对基本设计方案做微小变动)的,企业应当遵循收入准则中有关商品销售收入的原则确认收入。
出口货物的账务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时(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 (1)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外贸企业 (1)出口货物确认收入(免征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确认应收到退回的增值税(进项税) 借:其他应收款 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某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生产甲产品,本月完工300件,月末在产品40件,甲产品月初在产品成本和本期生产费用总额147 500元,其中直接材料71 400元,直接人工25 600元,制造费用为50 500元。原材料在开工时一次投入,月末在产品完工程度为50%。按约当产量比例法计算分配如下: ①在产品约当产品量的计算: 约当产量=40×50%=20(件) ②直接材料的分配: 直接材料分配率=71 400÷(300+40)=210 在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费用=40×210=8 400(元) 完工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费用=300×210=63 000(元)
③直接人工的分配: 直接人工分配率=25 600÷(300+20)=80 在产品应负担的直接人工费用=20×80=1 600(元) 完工产品应负担的直接人工费用=300×80=24 000(元) ④制造费用的分配: 制造费用分配率=50500÷(300+20)=157.8125 在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20×157.8125=3 156.25(元) 完工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300×157.8125=47 343.75(元) ⑤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的计算: 月末在产品总成本=8 400+1 600+3 156.25=13 156.25(元) 完工产品总成本=63 000+24 000+47 343.75=134 343.75(元)
方法
定义
特点
定期预算
以不变的会计期间(如日历年度)作为预算期的一种编制预算的方法。
优点:能够使预算期间与会计期间相对应,便于将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对比,也有利于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缺点:缺乏长远打算,导致一些短期行为的出现。
滚动预算
(连续预算、永续预算)
将预算期与会计期间脱离开,随着预算的执行不断地补充预算,逐期向后滚动,使预算期始终保持为一个固定长度(一般为12个月)的一种预算方法。
优点:能够保持预算的持续性,有利于结合企业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考虑未来业务活动;使预算随时间的推进不断加以调整和修订,能使预算与实际情况更相适应,有利于充分发挥预算的指导和控制作用。
还有35天,冲刺开始 溪边的_Amily发表于2016-10-08 15:25:01
全面预算的内容
1.经营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的预算。 (1)销售预算是全面预算的起点,是整个预算管理体系的前提; (2)生产预算需要根据销售预算来确定,进而安排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的预算。
2.资本支出预算是企业满足生产需要而进行的长期投资,如固定资产的购建等。 资本支出预算常需要与长期筹资预算相配合。 (1)企业应根据销售预算分析生产能力能否达到生产要求,编制资本支出预算,同时确定生产预算; (2)经营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是财务预算的基础,并根据销售预算来编制。
3.财务预算的综合性最强,是全面预算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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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通常应当计入所得税费用,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2.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该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8年前